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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TV广告政策

Fire TV广告政策

Fire TV上包含广告应用(“Fire TV含广告应用”)的开发者必须确保其Fire TV含广告应用符合以下Fire TV广告政策(“广告政策”)。广告政策可能会不时发生变化,开发者有责任密切关注广告政策变化,并确保其应用和用于在其应用中投放广告的任何广告网络符合广告政策。如果Fire TV含广告应用违反了任何广告政策,我们保留采取适当行动的权利,包括从亚马逊应用商店中删除该应用。

广告内容政策

亚马逊的Fire TV广告内容政策如下所述,对Fire TV含广告应用中包含的广告规定了某些限制。广告内容政策全球适用。如果Fire TV含广告应用使用其他亚马逊服务提供或发布广告(例如,亚马逊广告),则该应用的开发者也必须遵守约束这些服务的政策。

  • 冒犯性广告: 我们禁止冒犯性广告,并保留自行决定何为冒犯性广告的权利。我们对内容是否具有冒犯性的判断可能因地区而异。我们还保留权利,根据Fire TV含广告应用中显示的广告内容发布这些应用的内容评级。

  • 色情内容: 我们禁止广告包含色情内容、描绘性行为的图片或性暴露材料。

  • 非法活动: 广告必须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我们不允许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利或进行宣传的广告。开发者有责任确保遵守适用法律。

  • 知识产权: 我们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广告。

  • 隐私与宣传: 我们禁止侵犯或可能侵犯个人隐私权、形象权或塑造虚假个人形象的广告。

  • 欺骗性广告: 我们禁止含有欺骗性、虚假或误导性内容的广告。

  • Alexa: 我们禁止广告在未经亚马逊Alexa团队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引用或调用Alexa。

  • 干扰: 我们禁止干扰其他应用、其他广告或Fire TV运行的广告。例如,我们禁止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向用户显示并可能导致无意点击或损害、干扰设备功能可用性的广告。

  • 极端暴力: 我们禁止描绘极端暴力或血腥的广告。描绘适度程度暴力的广告只能针对适当的受众。

库存优化政策

广告库存分享要求

在美国每月使用时间达50,000小时或以上的Fire TV广告应用的开发者必须在经过亚马逊联系后,将该应用与亚马逊出版商服务(“APS”)集成,并向亚马逊提供该Fire TV含广告应用国内总广告印象数的30%。自2023年9月1日起生效,在提供APS的任何其他国家,每月使用时间达30,000小时或以上的Fire TV含广告应用的开发者必须在经过亚马逊联系后,将该应用与APS集成,并向亚马逊提供该Fire TV含广告应用在每个此类国家内总广告印象数的30%。亚马逊将保留这些印象的100%收入,这些印象必须免费提供给亚马逊,并且不排除或限制亚马逊对时间、程序或类别的访问。APS的使用受此处提供的亚马逊出版商服务协议的约束。

广告收入分成要求

自2023年9月30日起生效,在未提供APS的任何其他国家,每月使用时间达30,000小时或以上的Fire TV含广告应用的开发者必须在经过亚马逊联系后,向亚马逊提供该Fire TV含广告应用在每个此类国家内任何广告收入的30%。

附加条款

上面讨论的使用时间阈值是指亚马逊计算的每个国家每月使用Fire TV含广告应用的总时间。

Fire TV含广告应用的开发者必须立即向亚马逊提供亚马逊合理要求的任何报告,以确认是否符合库存优化政策。